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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
[发布日期: 2011-11-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11

办理提交资料:

  (1)专项基金预收款结算联(复印件)

  (2)基础及主体部分现场查验记录

  (3)墙材供货单位的《南京市新型墙材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6)竣工验收备案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基础完工回填土前和主体工程完工后墙体粉刷前,应分别向墙改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墙改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验收,并填写现场验收记录;

  (3)经过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30内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

  (4)报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审批。

  联系单位:仙林大学城管委会规建处

  办公地址: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00号

  联系人:徐孝明  史剑炯

  联系电话:8589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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